根據《勞動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必備條款:
(1)勞動合同期限;
(2)工作內容;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4)勞動報酬;
(5)勞動紀律;
(6)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7)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此外,根據《勞動法》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還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包括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和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等
根據《勞動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必備條款:
(1)勞動合同期限;
(2)工作內容;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4)勞動報酬;
(5)勞動紀律;
(6)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7)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此外,根據《勞動法》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還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包括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和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等